著名明史专家谢贵安教授讲座中
26国学网讯,3月25日下午,武汉大学历史学院的谢贵安教授再次做客湖北国学大讲堂,做了题为“张居正儒家经世致用思想与实践”的讲座,此次活动是继先前讲座“帝师张居正对万历皇帝的儒学教育”之后的进一步延伸,上次讲座主要谈及张居正对万历皇帝的教育形式、内容、技巧以及效果,此次则侧重张居正儒家经世致用思想的内涵及在改革过程的贯彻情形。本次活动同为湖北国学大讲堂2017年度讲座计划系列之一。
一、张居正儒家经世致用思想
谢贵安教授在开场首先简要介绍了张居正。张居正(1525-1582年),字叔大,号太岳,幼名张白圭,湖北江陵人(今荆州),人称“张江陵”。13岁考举人时受乡试主考官湖广巡抚顾璘赏识,16岁中举,22岁(嘉靖二十六年)中进士,由庶吉士至翰林院编修。张居正所处的时代正是程朱理学居于正统时期,科举的标准答案即为朱熹的《四书集注》,因此张居正受到了儒家思想的深厚培育。
谢贵安教授认为,张居正思想最主要的体现是儒家的“民本”思想。所谓“民本”就是“以民为本”,这是儒家非常珍贵的思想遗产。张居正的文章和言语中有非常突出的体现“民本”思想的段落和句子,可见其以儒家“民本”思想作为其处事与行政的重要依据,后来张居正的改革即以此为基础。比如他曾说:“法无古今,惟其时之所宜,与民之所安耳。时宜之,民安之,虽庸众之所建立,不可废也;戾于时,拂于民,虽圣哲之所创造,可无从也。”这就是其不唯上,只唯实、只唯民思想的体现。
而其推进改革的一个纲领性文件——《陈六事疏》其中之一就提出了“固邦本”:臣闻帝王之治,欲攘外者必先安内。《书》曰:“民为邦本、本固邦宁。”自古虽极治之时,不能无夷狄盗贼之患,唯百姓安乐,家给人足,则虽有外患而邦本深固,自可无虞。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有关“民本”思想精华的言论,即使到今天依然有参考意义。比如“唯是百姓愁苦思乱,民不聊生,然后夷狄盗贼因之而起,盖安民可与行仁义,而危民易与为非,其势然也”;“积储在民间为上,在郡国为中,在京邑为无策”;“水旱灾伤,视民之死而不能赈,两广用兵,供饷百出而不能支,是国用未充而元气已耗矣”;“与其设法征求,索之于有限之数以病民,孰若加意省俭,取之于自足之中以厚下乎!”“当民穷财尽之时,若不痛加省节,恐不能救也”;“伏望皇上轸念民穷,加惠邦本,于此不急工程、无益征办,一切停免”;“若求其害财者而去之,则亦何必索之于穷困之民,以自耗国家之元气乎”;“以后上下惟务清心省事,安静不扰,庶民生可遂而邦本获宁也”。
谢贵安教授指出张居正推崇修齐治平、以天下为己任。其倡导研习孔孟经世之道:“相与讲明所以修己治人者,以需他日之用”。同时张居正的“实学”主张,都是结合现实来进行的:“仍乞敕下吏部慎选良吏,牧养小民,其守令贤否殿最,惟以守己端洁,实心爱民,乃与上考称职,不次擢用。若但善事上官,干理簿书,而无实政及于百姓者,虽有才能干局,止与中考。其贪污显著者,严限追赃,押发各边自行输纳。完日发遣发落,不但惩贪,亦可以为寔边之一助。”“外之豪强兼并,赋役不均,花分诡寄,恃顽不纳田粮,偏累小民;内之官府造作,侵欺冒破,奸徒罔利,有名无实……假公济私,官吏滋弊。凡此皆耗财病民之大者。”都可以看出其思想与现实的紧密联系。
而在第一小节的最后,谢贵安教授比较了张居正与其恩师徐阶在学术思想上的差异。徐阶重视理学(“朱陆合一”说)和保守调和的政见。张居正则重视经世致用的实学(禁书院和讲学),他的政治思想重视“综核名实”,“凡事务实,勿事虚文”,“天下之事,极则必变”,指责“腐儒不达时变”,主张“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
二、张居正思想中的法家成分
虽然已经确认张居正思想以儒家经世致用为主,但是谢贵安教授指出在实际中人们还是能够发现其有些思想与儒家也不是完全十分合拍,以致于很多人误认为他是法家派。其实张居正思想中是有些法家成分,但并不是法家,只是借鉴了法家的一些方法。此处谢贵安教授仔细解释了张居正思想中法家成分的具体体现。
第一,社会循环变迁观。张居正认为“天下之事,极则必变,变则反始,此造化自然之理也。”据此提出繁简(文质)交替的“治乱周期”:“尧、舜已前,其变不可胜穷已,历夏、商至周,而靡敝已极,天下日趋于多事。周王道之穷也,其势必变而为秦,举前代之文制一切铲除之,而独持之以法,此反始之会也。然秦不能有而汉承之,西汉之治简严近古,实赖秦为之驱除。历汉、唐至宋,而文弊已甚,天下日趋于矫伪。宋颓靡之极也,其势必变而为胡元,取王之礼制一举荡灭之,而独治之以简,此复古之会也。然元不能久而本朝承之,国家之治简严质朴,实藉元以为之驱除。”张居正说这个话其实有潜台词,后面的话没有直讲,其实是指万历以前已繁,至此当简。
第二,“法后王”思想与因时制宜。儒家崇尚三代之治,其实是“法先王”。法家则是“法后王”,即越往后时代越进步,崇尚往后看。比如隆庆五年(1571)张居正任会试主考官时撰写标准答卷《辛未会试程策二》:法制无常,近民为要,古今异势,便俗为宜。孟子曰:“遵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此欲法先王矣。荀卿曰:“略法先王而足乱世术”,“不知法后王而一制度,是俗儒也”。此欲法后王矣。两者互异,而荀为近焉。何也?法无古今,惟其时之所宜,与民之所安耳。时宜之,民安之,虽庸众之所建立,不可废也;戾于时,拂于民,虽圣哲之所创造,可无从也。”此处实质上否定了俗儒乐道的古圣先贤建立的制度,而以法后王为据,以民之所需为本。
第三,禁虚学,重践行。张居正对“讲学”活动严厉抨击,认为讲学者避实蹈虚:“其徒侣众盛,异趋为事。大者摇撼朝廷,爽乱名实;小者匿蔽丑秽,趋利逃名……相与造为虚谈,逞其胸臆,以挠上之法也。”李斯曾建议秦始皇“禁私学”: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而私学乃相与非法教之制,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而张居正思维模式就受到影响,二者有相似性。不过谢贵安教授进一步指出,虽然张居正看似崇尚法家,其实是“以纯儒反俗儒”,即用儒家提倡的“寡言慎行”和经世思想反对同样也是儒家传统的“议政”之风。
湖北国学大讲堂3月25日讲座现场(楚天传媒大厦报告厅)
三、张居正改革:经世致用思想的实践
解释清楚张居正的思想,可以了解其实践的来源。接下来谢贵安教授具体说明了张居正改革中其思想得以践行的情况。张居正的仕途比较顺利,世宗后期,升任右中允,与国子监祭酒高拱、重臣严嵩与徐阶都保持良好关系。穆宗隆庆元年任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入阁。后与高拱并为宰辅,为吏部尚书、建极殿大学士。神宗万历初年,与宦官冯保合谋驱逐高拱,成为首辅,与李太后、冯保构成“铁三角”,推动了长达十年的“张居正改革”。
此处谢贵安教授还补充说明了张居正改革阵营分裂的详细情况。张居正与高拱的理念相仿,故虽依违二人之间,实心向往之。“居正素善拱,见其状,不平,往请于徐阶,不听。”并暗中助高倒阶。“阶再上疏乞归,而张居正不欲阶久居上,且与高拱有宿约,以密旨报李芳;阶欲不任矣,遂许之。”因此张居正与高拱之间的交恶并最终取而代之,并非政策和方针不同,而是权力斗争,由于相猜想忌而互为戒备,加上下僚门生谄媚者的扇风点火。“新郑、江陵两公,皆负不世出之才,绝人之识,本以忠诚不二之心,遭时遇主,欲尽破世人悠悠之习,而措天下于至治。其所就虽皆不克终,然其设施,亦已不可泯矣。独怪两人始相得甚欢,卒于相抵”。
继而谢贵安教授介绍了改革前的铺垫,即改革的前奏。“大礼议”之争的胜利,开创了“嘉靖革新”的局面:政治上,注重科考与举荐人才并用;改变了内阁仕进全由翰林的局面,改变了重京官轻外官的格局;并大举裁革冗滥;经济上,部分地区试行“一条鞭”。某些措施早于“张居正改革”半个世纪得以实施,而里边也有一种精神的延续,即湖北人改革的大无畏精神。
接下来谢贵安教授正式介绍张居正改革的措施:
第一,对外变革。一方面奉行与蒙古鞑靼部俺达汗(封顺义王)之间的茶马互市(11处)政策,所以二三十年未发生战争;另一方面命戚继光守蓟门,李成梁镇辽东。加修东起山海关西至居庸关长城“敌台”3000余座。
第二,政治改革,整顿吏治。首先,实行“考成法”。万历元年(1573)推行:“立限考事”,“以事责人”。一是加强内阁的行政和监察责任,提高六科的监察效能;二是对行政衙门实行随事考试。由各部衙制定一式三份收发文簿,分别留部作底本,送六科备注,交内阁查考。据其道途远近、事情缓急,“定程限,立文簿,月终注销。抚按稽迟者,部院举之;部院容隐欺蔽者,六科举之;六科不觉察,则阁臣举之。月有考,岁有稽”。张居正的这种考成法,也施诸官史修纂上,从而形成了“专任图成”和“立程责效”的目标管理制度。考成法的效果虽“万里之外,朝下而夕奉行,如疾雷迅风,无所不披靡”;其次,裁撤冗官冗员,整顿邮传和铨政。裁革的冗员约占官吏总数的十分之三,甚至连孔圣人的嫡传后裔,袭封为衍圣公这样的大人物,在有违驿制时,居正亦断然予以申斥。
第三,经济改革。其一,任潘季驯督修黄河。使黄河不再流淮,漕船可直达北京;其二,任户部尚书张学颜整顿财政,节约开支,对皇室贵族的奢侈诛求,据理反驳。以致于神宗哀叹无钱购礼送心爱的女人;其三,重视商业。商业是“通有无以利农”,农业则是“力本穑以资商”,提出“厚农而资商,厚商而利农”的主张。
第四,推行“一条鞭法”,实行丈量土地和赋役改革。此前“私家日富,公室日贫,国匮民穷,病实在此”。万历六年下令清丈全国的土地,包括勋戚的庄田和军屯地。清丈结果,垦田亩数达七亿亩,较弘治十五年(1502)增加了二亿八千万亩。特别是原来垦田数字减少最多的湖广等地,清丈后增额最多,查出了豪强地主隐漏的土地。“小民实被其惠,而于官豪之家殊为未便”,“诸王孙遮道而噪”。万历九年,在丈量的基础上,把嘉靖初年已在福建、江浙等施行的一条鞭法,推广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一条鞭”即一年只交一次税,以每县原有税额总数为准,把田赋和代役钱合在一起征收。将派役钱与夏秋两税和其他杂税合编为一条征收,不许额外再追加横索。无论税粮、差役一律改为征银(折色),改变以往交本色粮而由粮长协助征收交纳的制度。地方官征银后直接运送国库。将实物赋税基本上改为货币赋税,是赋税史上一大进步。
对于一条鞭法,谢贵安教授特别点明其意义:其上承唐代两税法,下启清代“摊丁入亩”制,是中国赋役史上的大事;均平赋役,使国家财政收入有切实保障;简化了赋役名目和征收手续,减少作弊和勒索小民的机会:“小民得无扰而事易集”。将户丁的力役摊入田赋,有利于工商事业的发展;改征折色银,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四、张居正变法的结局
张居正改革是其儒家经世致用思想的具体实践,在实践中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效,但是张居正也并非完人。比如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中说:“(张居正辅政)宫府一体,百辟从风,相权之重,本朝罕俪,部臣拱手受成,比于威君严父,又有加焉。”其权势之大,连皇帝都有所忌惮。这也导致了他与皇帝的失和,结果死后被清算,神宗下令抄居正家,并削尽其宫秩,夺生前所赐玺书、四代诰命,以罪状示天下,还差点剖棺戮尸,之后亦人亡政息。张居正在位所用官员或削职,或弃市。改革措施,一一撤销,恢复旧规。
整个神宗一朝,都无人敢为张居正喊冤。直到天启二年(1622),明朝才给张居正平反,恢复官秩,重新予以葬祭。崇祯十三年(1640),给张居正的子孙复官。谢贵安教授点评说国家到了艰难的时候,才想起往日的功臣,但这一切已经太迟了。不过张居正的家风还是不错的。比如崇祯十七年(1644),张献忠部下攻陷张居正老家江陵,强迫张居正第五子允修出来担任伪职。允修自杀,时年79岁。死前留下绝命诗一首:八十空嗟发已皤,岂知朽骨碎干戈,纯忠事业承先远,捧日肝肠启后多,今昔敢言能报国,他年漫惜未抡科,愿将心作铮铮铁,万死丛中气不磨。
在讲座的最后,谢贵安教授简要比较了张居正与王安石改革的异同,并从更高层面对张居正改革予以评价。王安石变法以理财为路径单刀突进,而张居正改革则是吏治、理财双管齐下。谢贵安教授指出历史上对王安石变法与张居正变法的评价有所不同,文人士大夫对王安石几乎众口一辞地否定;而对张居正则既有肯定也有否定。而《明史》对张居正的评价为:“张居正通识时变,勇于任事,神宗初政,起衰振隳,不可谓非干济才。而威柄之操,几于震主,卒致祸发身后。”
(文字由武汉大学历史学院郭伦整理、图片由武汉大学国学院曾彦惠提供,转载请注明来自26国学网。)
主讲人谢贵安教授简介
谢贵安,湖北襄阳人。武汉大学历史学院、国学院暨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中科技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兼职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国学典籍研究、中国史学史和明清文化史,出版“实录研究书系”四种(《中国已佚实录研究》、《宋实录研究》、《明实录研究》、《清实录研究》),以及《中国实录体史学研究》、《中国史学史》、《中国谶谣文化研究》、《明代宫廷教育史》、《明末清初新民本思想研究》(与冯天瑜合著)、《太玄大戴礼研究》(与刘韶军合著)等,发表《张居正官史修纂的革新措施》等学术论文150余篇,结集为《中国史学史散论》、《明清文化史探研》和《中国传统史学研究》三部论文集。主持国家社会科基金项目“中国实录体史学研究”和“清实录研究”,主持教育部重点基地重大项目“实录修撰与中国传统史学流变”和“明清史学与中国近代学术转型研究”。著作分获湖北省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一、二、三等奖及武汉市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
湖北国学大讲堂简介
湖北国学大讲堂,是湖北省国学研究会联合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和湖北国学馆共同主办的面向大众的大型高端国学公益大讲堂,是湖北省推广国学、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平台,也是为全省国学爱好者搭建的学习交流平台。
大讲堂“以研究中华文化、挖掘优秀思想、服务现实生活、弘扬爱国精神”为宗旨,以“让学术成果大众化,让专业知识通俗化,让国学传承常态化,让道德建设生活化”为目标,自27期高水平的国学讲座。荆楚国学名家冯天瑜、武汉大学国学院院长郭齐勇、华中师范大学国学院院长唐翼明等著名专家学者都曾先后登台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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