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讲话精神,系统挖掘古籍蕴含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理念、道德规范,使民本思想研究更加丰富完备、更加体现时代特色,推动民本思想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经协商研究,武汉大学、贵阳孔学堂文化传播中心、贵州省孔学堂发展基金会三方联合启动《民藏》编纂工程。现就做好《民藏》编纂工程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理单位
武汉大学国学院
贵阳孔学堂文化传播中心
贵州省孔学堂发展基金会
二、内容介绍
《民藏》编纂工程计划由《民藏初编》《民本思想精要》《民藏续编》《中国民本通史》四大板块构成。《民藏初编》是《民藏》编纂工程的关键部分,共9个分部,拟收录200册左右,其中中国经典民论26部,历代宝训民论18部,历代学人名臣民论76部,历代官箴民论44部,历代荒政民论17部,历代司法典籍民论11部,历代农书典籍民论8部,历代教育典籍民论9部,历代文学作品之民情17部。2022年拟先期启动《民藏初编》的编纂工作,第二批15项课题详见附件1。
三、申报对象
(一)教育部直属高校,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院校,省级(含)以上社科院等国内重点科研单位的科研人员。
(二)境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的专职科研人员经审查资格合格也可申报。
(三)正式受聘于内地(大陆)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的港澳台研究人员,可以根据相关条件申报。
四、申报资格
(一)课题管理单位须具备的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申报须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个人单独申报不予受理。
3.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课题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课题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
2.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较多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及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
3.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4.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在《<民藏>编纂工程课题申请书》(附件2,以下称《申请书》)上签字确认。申请人可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5.近3年内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的不能申请。
五、课题要求
(一)成果形式及字数:成果形式为专著,每部书成书20万字左右(可根据体量略有增减)。
(二)研究期限:从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起,2年一个周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立项课题逾期未能完成,原则上不再延期,作撤项和公开通报处理,课题负责人应退回课题经费。确有特殊情况需延期,课题负责人应在完成时限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延期一次,最多1年,到期仍未完成,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应退回课题经费。延期课题的成果通过鉴定验收后,结项等次原则上定为合格。
(三)中期考核:课题中期考核工作由贵阳孔学堂负责,课题研究期限过半时,贵阳孔学堂将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时要求10万字以上书稿。
(四)结项要求:课题鉴定结项工作由贵阳孔学堂负责,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课题负责人须按要求填写《<民藏>编纂工程课题成果鉴定书》(附件3)。
(五)成果质量: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朴实,具有学术思想价值,体现相关领域领先水准。
六、资助经费
(一)每项课题经费11万元。
(二)课题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时拨付5万元,课题结项鉴定通过后拨付6万元。
(三)课题经费拨付或报销方式参照《武汉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武大财字〔2016〕32号)。
(四)课题成果第一次鉴定等级为“不合格”且无修改基础的,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退回课题经费;成果第一次鉴定等级为“不合格”但有修改基础的,课题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进行二次鉴定,二次鉴定如通过验收,拨付剩余经费,结项等次原则上定为合格,如仍为“不合格”,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退回课题经费。
七、相关要求
(一)课题一经立项,随即签定合同,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须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二)一个课题原则上只能有一位课题负责人。多人参与申报的课题,应明确一位课题负责人,申报材料由课题负责人填写并承担相应责任,未明确负责人或填报多位负责人的申请不予受理。
(三)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民藏》编纂工程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同年度其他《民藏》编纂工程课题的申报。
2.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项《民藏》编纂工程课题的申报,在研《民藏》编纂工程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项《民藏》编纂工程课题的申报。
3.申请人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民藏》编纂工程课题。
4.凡与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民藏》编纂工程课题与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八、材料报送
(一)受理时间: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15日(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地点:武汉大学国学院(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1区6栋)
(三)申请人申报时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申请书》纸质稿原件一式三份。计算机填写,A3纸(29.7*42厘米)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申请书》Word版本电子稿一份(以申请人姓名命名)。
(四)《申请书》纸质稿和电子稿的相关信息必须保持一致,电子稿请发至邮箱1178622039@qq.com。
(五)有关申报材料,可登录武汉大学国学院网站(网址:http://guoxue.whu.edu.cn/)下载。
九、其他事宜
(一)课题申请人须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公开通报批评。
(二)立项后,课题负责人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三)在研过程中,以课题名义向有关领导和实际工作部门报送材料,接受境外媒体采访,出版阶段性研究成果,参加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境外非政府组织举办的活动,赴境外参加各类机构组织科研活动,举办论坛、讲座、研讨会、报告会等,课题负责人须按规定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四)申报课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核,严格执行申报单位和申请人双回避的专家遴选制度。
未尽事项,请联系武汉大学国学院。
联系人:戴芳 王吉祥
电 话:15926232146 18798012687
附件1:《民藏》编纂工程第二批课题
附件2:《民藏》编纂工程课题申请书
附件3:《民藏》编纂工程课题成果鉴定书
民藏编委会编辑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